關于更新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實施細則的通知
發(fā)布日期:2023-11-16??【打印此頁】
中國質量認證中心(英文簡稱“CQC”)近期對CQC53-321521-2021《快遞包裝綠色產品認證實施細則》進行了修訂,涉及業(yè)務類別號:332080-332089。現將修訂內容及實施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 主要修訂內容
1. 修改4.1.1 申請文件中對型式檢驗報告的日期要求;
2. 修改4.3.2 檢驗時限和判定中的限制要求;
3. 修改4.3.4 利用其他檢驗結果中對型式檢驗報告的日期要求;
4. 修改6 認證標志中的標識圖案;
5. 修改表2-9中生物降解塑塑料標志項的基準值說明;
6. 修改表2-11中可重復使用項的證明材料要求;
7. 修改表3-2中印刷面積項的檢測依據;
8. 刪除表3-6中的可重復使用項。
二、 實施要求
修訂后實施細則自2023年11月15日起正式實施,對于已使用舊版細則頒發(fā)的認證證書,采用自然過渡的方式,結合到期換證、產品變更等方式完成證書的轉換。
對于已完成印刷/模壓的舊版標志,企業(yè)可采用自然過渡的方式進行消耗。